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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光孝寺爆炸案再审 警察出庭否认逼供

广州光孝寺爆炸案再审 警察出庭否认逼供

广州光孝寺爆炸案再审 警察出庭否认逼供

   再审第二次开庭现场,证人席上出现了当年的办案警员。
  继今年4月19曰广州中院在四会第一次开庭再审后,昨天上午,光孝寺(http://gz.o.cn/?noteid=9643)爆炸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开庭再审。庭审直到中午1时30分左右才结束,昨天不仅两名关键证人出庭作证,而且4名参与预审的警员也出庭接受质证。据悉,本案是广东近年来首宗警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刑事案件。
  之前,被指在该案中介绍买卖炸药的关键证人曹某某推翻了他在原审中所作的全部证词,称他在原审中所作证词均是由于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所致,辩护律师申请传唤其出庭作证,辩护律师还提供了由长沙矿冶研究院三名高级工程师提供的专家意见书,对该案的技术鉴定提出质疑。庭审时法庭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是三方面,即刑讯逼供、鉴定结论和作案动机。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辩方律师再次申请法院传唤证人曹某某出庭作证,控方也提出申请传唤四名证人公安机关的警官刘某某、李某某等出庭作证。同时公安机关还依照法院的要求指派该案的技术鉴定人员戴某某出庭接受质询。
  律师称“提供炸药者”是虚拟的
  据一审侦查案卷,1999年底,是“大成”在其黄埔南岗的出租屋里给曹某某和许创林提供了炸药。上述房屋的房东、66岁的徐某在法庭的传唤下出庭作证。徐表示,他共有13间房屋,1999年的10月份、11月份、12月份,被指提供炸药的“大成”租住的4号房屋是空置的,没有租给更没有借给任何人,他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大成”这个人,根本就不存在“将4号房屋租给大成”的事实,是后来公安人员找到他要他说“大成”住4号房屋。
  杨学华的辩护人、明境律师事务所的唐耀君律师当庭质疑,“大成在哪儿?公安为什么不带他出庭作证?大成这个人是不存在的,是办案人员虚拟的,‘炸药’来源一说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寺院当家称自己无作案动机
  今年4月19曰本案重审第一次开庭时,辩护律师当庭提出申请另一重要人物光孝寺当家释明生出庭作证。昨天释明生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不过据辩护律师提供给法庭的一份证言中,释明生表示,自己绝对不会指使他人爆炸车辆。在证言中,释明生称,自己平素与车辆被炸的首座大和尚释宏满没有冲突,释宏满有时还去他的房间商谈工作。2000年12月7曰,有60多名市、区人大代表来光孝寺视察,他要陪同人大代表及主要领导视察光孝寺并汇报工作。自己作为当家,怎么会指使人在这个时候爆炸车辆呢?“这不是自己炸自己吗?”而且,寺内的保卫、防火是由释宏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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